admin 最新资讯 2025-01-06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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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开发,始于深圳与香港之间的界河治理,香港回归后深港双方共同推进合作区开发合作,之后发展能级不断提升,成为国家级平台。自合作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平台以来,深港两地共识逐步加深,形成发展合力,建立一系列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建成一批优质科创空间,持续完善科创服务,集聚了大量香港乃至国际科创资源。展望未来,合作区开发建设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要坚持以合作区为极点和突破口,抓好制度创新,先立后破,搭好平台、当好通道、建好基地。

文|张克科 深港澳科技联盟顾问、深圳市决咨委先行示范区湾区组专家;汪云兴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公共经济研究所所长;刘兴贺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公共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落马洲河套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和毗邻的深方科创园区建设”。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莅临香港科技园视察,对香港创新与科技发展给予高度评价,并希望香港发挥自身优势,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珠联璧合,强化产学研创新协同,着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2023年8月,国务院公开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首次确认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3.89平方公里的区位范围。《规划》要求合作区深圳园区要“积极主动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推动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等。合作区的区位优势独特,是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合作平台,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促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支持香港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支撑世界科技强国建设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建设背景

《规划》赋予合作区深圳园区先行示范的重要使命,为此,《规划》提出了“一二三四五”的目标要求:一个中心任务,就是协同香港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两个重大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三个坚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坚持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协同发展,坚持着眼全球配置一流科创资源;四个核心任务,构建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规则体系、建设国际领先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建立更加完备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率先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五个共享基地,协同在河套园区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发源地、科技成果产业化最佳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和全球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向往的集聚地。《规划》要求深圳园区要主动衔接香港园区空间功能布局、建筑形态,构建“一心两翼”的总体空间格局,成为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

合作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与香港新界落马洲接壤地带,横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深圳经济特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岸发展主轴与广东沿海发展带的十字交会处,面积约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园区(即合作备忘录所称“深方科创园区”)面积3.02平方公里,香港园区(即合作备忘录所称“港深创新及科技园”)面积0.87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园区规划范围包括福田保税区和皇岗口岸片区:福田保税区面积1.35平方公里,东起皇岗口岸边、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绒花路;皇岗口岸片区面积1.67平方公里,东至华强南路、南临深圳河、西至皇岗路、北至滨河大道。

//图 1 河套深港科技合作区空间范围资料来源: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官网。

合作区跨越港深两地,交通条件便利,紧临机场、港口、高铁站、机场快线等重要交通枢纽,规划城际轨道交通贯通其中,与深圳光明科学城、香港科学园等创新节点形成“半小时科研圈”,与广州、东莞、惠州等城市形成“一小时产业圈”,具备集成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产业资源、汇聚全球科技创新要素、联动国际国内市场的特殊优势。合作区是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最直接的对接点,区内拥有两大口岸和直达的专线交通。通过制度创新,双方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合作区,可有效规避创新资源要素的跨境流动障碍,可以实现内地创新资源要素与香港及国际创新资源要素在区内有序流动的独特优势。目前,深圳园区土地整备、空间筹集、项目储备等工作进展迅速,福田保税区内已利用现有空间集聚了一批香港科研创新机构和创业团队,香港高校与合作企业团队提出了一批希望落户深圳园区的尖端科研项目;香港正加快推进港深创新与科技园的开发建设和开门招商,期待入驻河套香港园区的伙伴企业将分期分批签约落地。港深科技创新与新型工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也受到了国际大企业大财团的密切关注。

合作区的开发,始于深圳与香港之间的界河治理。1985年3月,深港双方初步形成了合作治理深圳河方案,1991年11月港澳办和外交部1120号文批复,明确了深圳河治理后的管理线划分:以新河道中心线为管理线,土地互换后仍多出的约一平方公里河套地区,比照过境耕作土地,深圳业权,香港管理。1993年3月,在深圳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市政协出面邀请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方面的专家一起研讨,经过论证提出了设立深港双边保税合作区,开通皇岗落马洲穿梭巴士,以及创建深港科技园等三个重大建议。1996年完成了深圳河沿河经济带的系列研究,有关研究报告在2000年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正式出版。

香港回归后,深港双方共同推进合作区开发合作。基于香港回归前的研究基础,经国务院港澳办协调,建立港深跨境科技园项目列入了1998年第二次粤港联席会议议题之一,随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被搁置。2002年中国进入WTO,国家在新的框架下积极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2003年10月,时任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接受媒体联合采访时表示,河套的开放有利于粤港两地的经济发展,省政府会全力支持。2007年12月,深港双方签署了《关于近期开展重要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协议书》,并成立深港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以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两地有关边界邻近地区包括河套地区的发展和研究工作。2008年11月,深港两地政府签订了《落马洲河套地区综合研究合作协议书》,双方同意以“共同研究、共同开发、共享成果”的原则合作进行河套地区发展规划研究。之后,河套落马洲的合作项目一直被列为香港与内地合作的十大跨境建设重大项目。2016年下半年,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深圳与香港两地主官积极推动,双方破题形成河套地区一揽子解决方案。

发展能级不断提升,成为国家级平台。2017年1月3日,深港双方签署《关于香港深圳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将落马洲河套地区定位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明确了河套地区的开发建设基本原则、土地业权、合作领域和内容、开发机制、联合执行及解决争议机制、共同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事项。因港深近年在创新及科技的重大发展,及两地在优势互补下产生的巨大协同效应,双方同意除共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外,港方亦支持深方在深圳河北侧发展科技创新,共同建立“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是深港双方共同推广将在河套地区建设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吸引港深两地以及海外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进驻。二是港方支持深方把深圳河北侧毗邻河套地区约三平方公里区域,打造成为“深方科创园区”。三是深港双方同意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此“深方科创园区”及“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发展,构建具有对应聚集力和协同效应的“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这份备忘录明确了河套地区土地业权、管理机制和权益空间三大内容,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确定了未来发展方向,不仅是河套地区建设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里程碑,也是深港合作史上的里程碑,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和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构想奠定了基础。

2017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明确提出支持“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落马洲河套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和毗邻的深方科创园区建设。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首次将原来双方分别表述的“港深创新与科技园(香港园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个统一名称界定,开展“一国两制”下深港协同融合发展,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新画卷。

合作区规划建设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深港双方科教资源互为支撑,产业高度互补,科技创新合作的经济基础雄厚、需求旺盛、前景广阔,具有实现香港与深圳乃至内地产业优势互补、共生共荣和构建优势互补、协作高效的创新体系的巨大潜力,可建立起“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2023年8月2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明确合作区深圳园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总部布局、任务部署、保障措施等。《规划》非常明确地提出,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合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深圳园区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等,为在合作区演绎好深圳与香港的双城故事谋划了新的篇章。

首先,规划建设合作区能够有效协同香港科研实力和优势,提升香港创新科技能力,推动香港繁荣稳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规划》指出合作区是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最直接的对接点,科技创新是深港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双方合作共识度高、意愿积极、互动活跃,基本形成了高效协作、相互支撑的合作机制。多方联合推动合作区建设,有利于香港将自身科技创新、金融开放等优势与珠三角地区完备产业链深度衔接,促进深港互补性优势集中释放,发挥香港科技基础雄厚优势,促进香港世界一流大学和高素质科技人才与内地科技创新结合,耦合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助力香港成为积极“参与者”,带动香港转型升级,助推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发展,共享国家发展机遇。

其次,规划建设合作区能够安全有效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主动应对国际科技竞争,打破技术壁垒,示范带动内地科技创新效能提升。根据《规划》,合作区面积约3.89平方公里,包括香港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深圳的福田保税区、皇岗口岸片区。福田保税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未来可通过有关制度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香港的“超级联系人”作用,可创造实现内地创新资源要素不需出境、香港及国际创新资源要素不需入境的创新条件,不断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对接国际通行创新规则、开展国际协同创新,将港澳科技与经济法律制度和国际通行规则引入内地开展“压力测试”,柔性汇聚国际尖端人才队伍,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示范带动全国科技创新效能提升。

再次,规划建设合作区能够联动携手大湾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汇聚力更强、辐射力更广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规划》一方面指出要建设国际领先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另一方面也指出要加强区域联动,即突出集聚又要求输出。未来在合作区集中布局重大科研设施、平台、机构,促进科研条件适度集聚、科技创新链条多元空间协同,能够有效发挥合作区独特优势,推动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打造链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协同大湾区重大平台、辐射广阔内地市场的开放创新高地。

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建设成效

自合作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平台以来,深港两地共识逐步加强,形成发展合力,尤其是深圳园区方面建立一系列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建成一批优质科创空间,持续完善科创服务,集聚了大量香港乃至国际科创资源,为合作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作区建设启动后,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之后,合作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平台,广东省发改委将深圳园区列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平台,广东省科技厅成立了粤港科技创新合作专责小组重点推动科创资源集聚和创新要素流动共享,深港政、产、学、研社会各界对河套深港合作逐渐形成共识,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相向发力,形成合力。

从深港双方合作推进情况来看,2017年2月9日,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联合专责小组就在深圳举行首次会议。根据《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确认了联合专责小组的职权范围、运作模式及组成等。联合专责小组由港深共同领导,职权范围包括讨论和协商发展港深创科园的重大事项;督导和监察港深创科园的开发进度;向香港科技园公司将成立的附属公司提供意见;及向香港特区政府提名附属公司董事局人选等。2021年9月6日,深港高层会晤暨深港合作会议,深港双方签署了《深圳市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区两园”建设的合作安排》《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与香港科技园公司发展“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框架协议》等合作协议,举行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港联合办公室进驻等4个合作项目启动仪式。

2022年发布实施了首个深港“联合政策包”,从深港协同支持科研项目、深港联合支持科研人才、深港联合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和支持创新要素在深港两地便利流动等四大方面促进深港规则衔接。2023年3月30日,港深双方签署了《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安排》及其附件《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工作方案》,主要围绕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联合组建创新载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培育科技人才,协同建设深圳前海、河套等重大创新平台与香港北部都会区,推动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促进科研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领域加强合作,着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从香港方合作推进情况来看,2022年10月19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提出,港深创科园(合作区香港园区)是港深创科合作的桥头堡。2023年10月25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指出,香港特区政府全力支持,并将和深圳市政府共同推进合作区深港两个园区的协同发展,研究创新性的措施。2023年10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北部都会区行动纲领》,提出北部都会区整体发展愿景是成为“国际创科新城”,自西向东明确了高端专业服务和物流枢纽、创新科技地带、口岸商贸及产业区、蓝绿康乐旅游生态圈四大区域,创新科技地带覆盖香港新田科技城,包括河套区港深创科园在内,与深圳科创园区产生协同效应,为创科发展的枢纽。

从深圳方推进情况来看,2023年10月,深圳市召开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2024年3月29日,深圳市召开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强调,逐条逐项对照《发展规划》要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河套发展署都要进一步梳理事项清单,以深圳速度、深圳效率确定积极进取的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以更快速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将每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地落实。2024年,深圳新成立深圳市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以新机构展现新气象、以新担当彰显新作为,为深圳市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河套贡献。

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极点,其目标是要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持续有力地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顶层规划发布。2023年8月,国务院正式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通过顶层设计指导园区开发建设,深圳园区“1+N”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其中,明确合作区发展定位为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聚集区;规划提出了三个联动的全域合作蓝图,其中,联动香港园区,衔接香港园区的建设时序、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推动设施互联、服务共享、创新协作,有力地支撑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建设;联动深圳光明科学城,着力为科学城原始创新提供国际化科研环境和平台,实现深圳园区与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创平台的轨道交通连接;联动粤港澳大湾区实现科技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开展高水平合作和高效率协同,辐射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协同机制,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与香港园区协同创新的格局全面形成,科技创新国际化程度居于全球领先地位,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深圳市编制了空间、科研及交通规划及实施方案,争取尽快形成“1+N”规划体系,高质量推动开发建设。2023年9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法定图则(草案)》正式公开展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先立机制创新。根据文件要求,合作区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大力推动创新要素便利流动,目前合作区人员、物资、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初步实现突破。深入推进科研管理机制创新,构建科研项目及人才全链条支持政策框架。2021年底在合作区成立的深圳数据交易所是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的先行者,致力于构建数据要素跨域、跨境流通的全国性交易平台,深度挖掘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价值,截至2023年10月,深圳数据交易所已完成登记备案交易1115笔,收录入库的数据资源信息超过70大类,涵盖1800多个数据产品,覆盖金融科技、数字营销、公共服务等180类应用场景,其中跨境交易33笔,交易金额7235万元。合作区创新推出“公募+私募”“境内+境外”的“N+1”知识产权综合融资新模式,以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为金融标的,突破传统融资方式的限制,为人才密集型企业“知识变现”探索出有效途径,舒糖讯息落地全国首个深港跨境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在香港按私募架构完成证券化募资,有效地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特许政策突破。加快推动一批促进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便利流动的“政策包”落地见效。2022年2月7日,福田区政府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若干实施细则》,推出选题征集制、团队揭榜制、项目经理制、政企联动制、同行评议制等若干科研创新机制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印发“科汇通”试点业务操作指引,破解非企业科研机构境外汇入科研资金无法可依难题。2024年2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号)印发出台,赋予合作区深圳园区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明确对设在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合作区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免征。

合作区深圳园区高端科创资源快速形成从“零的突破”到“集聚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已整备改造约80万平方米优质科研空间,建成11个专业化园区;汇聚了7家世界500强研发中心、10个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10个香港高校科研机构、160多个高端科研项目。与香港园区共同聚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三大领域,已经形成若干科创平台及产业集群,集聚了13名海内外院士专家、1.5万余名科研人员,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其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落户河套。引入国家重大科研平台10个,世界500强研发中心8个,28个港澳高校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21个,深港独角兽及准独角兽企业5家,以及2个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社保基金大湾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也正式注册成立,落户深圳园区。

香港应科院国际化应用基础研究机构作为首个项目已通过深港两地专家的协同评审落地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香港科技园公司、香港初创企业共20余个团队陆续入驻办公。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于2023年9月7日正式开园。签署深港仲裁合作备忘录,通过合作方式引进相关国际组织和境外知名仲裁机构。签署深港两个园区运营公司协议,是继深港两个园区运营公司互派董事后推动“一区两园”协同开发的又一重大举措。香港科技大学是第一批入驻河套合作区的香港高校,已成为合作区内首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及博士后实践创新基地的港校事业单位。2020年5月,香港科技大学在合作区成立了香港科技大学深港协同创新研究院,已布局了数据科学、机器人与自动化、能源与环境、集成设计、智能制造、微电子及光电子封装测试等领域16间实验室。

深圳园区福田保税区现状总建筑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分为75个地块、110栋楼,多为仓储、工业等类型用地,建筑权属复杂分散,已通过“租、购、改”等方式,近三年快速整备改造约80万平方米高品质科研空间,深港国际科技园、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园等11个专业园区陆续投入,近30万平方米科研及配套空间建设快速推进,深港开放创新中心顺利封顶,深港科创综合服务中心将于2024年建成。打造产业共育、资源协同、利益共享的国资国企产业创新平台。为合作区提供一批产业落户空间,全面增强国资国企科技创新实力和产业转化能力,设有共享办公区、共享会议室、路演中心等共享空间,并配备咖啡吧、文化创意空间等配套服务空间。

皇岗口岸片区167公顷,正推动新皇岗口岸重建,释放货检区土地40公顷,建设国际协同创新区;2019年皇岗口岸启动改造,仅用一年时间即实现临时旅检厅建设、旧口岸拆除、口岸综合楼及新口岸联检楼开建。2021年底,原武警营地开工建设,未来3年将新增26万平方米科研配套空间;口岸货检区40万平方米土地加快释放,预计到2035年科研及配套空间将超过300万平方米。

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及河套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谷,使用面积3万平方米,先期承载香港机构及企业的优质空间,未来首个由深港双方共同制定的“联合政策包”、联合招才引智和协同评审高端科研项目以及港方主导建设的大湾区创科飞跃学院将在此落地实施,全方位强化深港间科技创新链,助力香港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面开创深港合作新篇章。在创新创业谷,建设集孵化、中试、服务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国际化综合体生态圈。初期以吸纳港澳高校初创团队为主,逐步拓展至InnoHK和科学园、创科署支持项目,通过香港链接国际创新创业资源。2022年1月,香港园区提供首批土地,首三座大楼正在施工,计划在2024年底陆续落成,目前招商引资、招揽人才等工作亦已开始。李家超特首提出,要以“新香港速度”推动香港园区于未来5年完成建设运营。

打造一站式园区政务服务。建成“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是深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目前唯一能够一站式办理海关和地方政府服务事项的大厅,也是深圳唯一能够实现深港跨境“一件事一次办”的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60项;港澳人士专窗推出“湾区社保通”等特色服务。香港工会联合会深圳工联咨询服务中心、香港“智方便”团队等纷纷入驻,为港人提供全方位特色咨询服务。协同区政务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逐步建立“1+N”政务上门办服务机制,打通惠企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构建国际化法治化科创环境。设立“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矛盾纠纷调解分拨中心”,吸纳港澳知名仲裁机构、港澳籍或国际调解员提供高质量商事调解服务。2024年初,成立河套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聚集区,依托这一平台,将汇聚全球智慧,整合国际资源,促进技术交流,加速标准制定,提高产业链的全球竞争力。

持续完善配套设施。坚持“国际标准、港澳特色”,导入星巴克、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连锁品牌,建成科学家服务平台“黄大年茶思屋”。建成深圳市科技图书馆(福田分馆),为园区创新主体提供国际一流科技文献共享服务。2023年8月,河套汇客厅启用。2023年9月,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正式向全球发布全新形象LOGO。提升国际化园区环境,对已建成30余年的福田保税区20余条道路、22万平方米建筑外立面及第六立面、10万余平方米绿化区域等实现100%提升,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加强跨境公共服务衔接。2023年10月,河套合作区深港直通跨境巴士专线开通,为园区科研人员提供每天3班次往返的深港跨境巴士服务,园区“白名单”科研机构人员采取预约制等方式免费乘坐,单程平均运行时间约45分钟,通过皇岗口岸过关,形成便捷高效的深港“半小时科研圈”。深圳市工信局印发《深圳园区取消香港用户手机长途和漫游费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创新跨境通信产品服务、建设高品质公共无线局域网、推动香港运营商取消手机长途和漫游费3个方面5项工作任务,为港澳及外籍科研人员提供通信优惠及便利化服务。

助力香港青年创新创业。充分发挥河套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谷等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作用,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与创新创业资助计划》,该计划主要分为港澳青年实习就业资助和港澳青年创新就业资助,为港澳青年提供住房、就业、个税减征等全方位支持,为初创团队提供创业启动、办公空间,以及集孵化、中试、服务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涌现出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工场等一批新型孵化器,为港澳青年在合作区就业创业提供全链条支持。

三、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面临的挑战

合作区开发建设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重点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打破传统意义上的行政边界、实现跨行政区的深港经济一体化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一)国家战略和创新极点的共识尚未完全一致,一区两园有效有序合规管理准备不足

《规划》公布后,咨询入驻合作区的企业和机构络绎不绝,对于合作区深圳规划建设和发展而言,首先要解决的企业项目落地的问题,合作区可以享受到具体政策,企业要入驻需要对接哪些政府部门?目前而言,大家对于合作区的理解和共识还不一致。合作区深圳园区面积小、建成度高,大量土地为国有已出让用地,新增空间不足;香港园区规划建设进度较为缓慢。此外,合作区建设发展资金需求日益加大,亟须加快建立长效财政保障机制。

从香港方面来看,入驻香港科技园不算是合作区企业,入驻需要遵循香港科技园的入驻条件流程;入驻香港科技园深圳分园,可以享受香港科技园派出的团队服务,但所有企业都要注册在福田,算是深圳企业,不算香港法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限公司是合作区香港园区的建设主体,按计划争取2024年能够完成首期的三栋研发大楼和一栋公寓,十万余平方米办公载体进行招商,香港园区目前还没有现成的产业空间承载企业入驻。《规划》颁布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也公布了合作区香港园区规划,并在接下来的施政报告和北部都会区的规划中明确了合作区香港园区的分期规划、香港新田科技城规划以及北都大学片区的发展计划,香港新界深圳毗邻地区的四个分区规划及交通、住宅、社区、商业的综合配套,时间轴延续到2035年,与已经公布的合作区深圳园区规划的2025~2035年的年限分期衔接。近期如何进行两个园区规划的衔接是很实际的问题。

从深圳方面来看,2017年以前福田保税区一直归原深圳市经济发展局直管,有保税区管理处及相关的事业单位和专职企业管理。福田区政府成为河套领导小组实际办事机构后,由协调服务到专责统筹,再到法定机构,在2023年10月以前是以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的平台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2018年深圳为此专门创立了由深圳投控、深业集团和福田国资三方股东投资100亿元人民币,特设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派一名董事人选进入港深创新与科技园的董事会,负责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深圳园区的综合开发、建设、销售、租赁、运营管理。其中一些重大招商直接由区政府决策,一些扶持政策陆续与市主管部门衔接,土地规划和基础建设由不同业主承担,大部分物业由区政府租赁回来统筹列入招商平台,福田区政府和深港科创公司的新建项目陆续达成,面临着新一轮招商的压力和挑战。与此同时,由于香港园区目前没有基础服务匹配落地,香港的许多研发机构和人才落地福田保税区,享受不到香港园区的跨境协同服务。

(二)沟通协商机制有待优化,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的响应不到位

目前合作区已经建立了深港高层会晤、联合专责小组会议、深港联合工作专班、深港科创公司及香港科学园公司“互派董事”等4个层次的沟通协调架构,但深圳园区的协调层级仍停留在纸上谈兵、会上握手层面,不利于快速系统地推进深港联合工作。合作区对港协调主要是依靠粤港及深港合作会议机制,合作区相关事宜或者未纳入议程,或者只是若干商议事项中一小部分,现有深港沟通协商机制在对话层级、沟通频次、议事范围等方面难以满足深港全方位合作的需求,在涉及合作区的重大事项向国家有关方面请示报告上,深港双方也暂无便捷的协同机制,仍需进一步衔接和深化。

(三)体制机制创新落地不易,新问题缺对策、老问题无办法

由于法律、体制、规则等方面的差异,深港两地在要素跨境流动、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产业协作等诸多方面面临瓶颈制约。为促进“一区两园”科研人员、物资、信息的便捷跨境流动,提出了打造更加有利于科研货物及人员跨境便捷流动、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特殊监管体系,扩大一号通道通行范围,出台“一揽子”金融政策等建议方案,但这些改革事项不属于地方事权,大量涉及国家事权,需要突破上位法律和政策,协调难度大。例如,《规划》提出采取“一线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关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国家移民局、深圳边检总站认为一号通道不属于口岸,不宜扩大其通行范围,沟通难度大。再例如,《规划》中提出支持经备案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合作区希望能够建立数据“白名单”机构和企业,对纳入“白名单”内的科研数据类型采取“一次申报,长期有效,多次出境”试点。但国家对数据出境评估要求高、评估周期长,在沟通实现科研数据高效互联互通方面难度大。

(四)优秀人才发挥作用有限,资格互认任重道远

当前,香港新的高才计划扩到内地的12所大学,香港优才、高才交流社团和顾问咨询机构也应运而生,吸引了大陆各类各层次的高端人才落户香港。其中,第三类高校毕业生最值得关注,是最有希望成为是未来港深创科的主力,也是深圳科技创新领域积极争取的对象。他们进入香港面临的第一个关卡是找不到合适的专业岗位,第二个关卡是即使有岗位,由于香港工程师协会的认定和国内的体系完全不同,没有应聘该岗位的专业资质,导致80%以上人才只能先考取一个保险资质,从事保险等行业,不利于人才及深港两地的科技创新发展。

(五)跨境共享服务相对缺失,很难导入更加多元的有效资源

生活配套设施和政策的共享问题。合作区深圳园区内人才教育、养老以及其他生活等配套问题比较突出,以教育为例,深圳办的开放学位需要按照香港教育模式来教学,这样才能在香港完成更进一步的学业和就业;以养老为例,香港法律规定福利不能外泄,在合作区深圳园区内的香港老人是否可以享受养老福利;在合作区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人才,希望居住生活在香港,享受香港的税费等优惠政策;内地人才希望居住工作在内地,但是有在香港读书等需求。

生产及科技创新资源的共享问题。深港两地的科学实验室、创新载体以及科技创新资源等不互通,交流不畅,无法更好地发挥作用,需要以需求为导向,尽快对香港开放国家科技资源,包括一些大装置、大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实验室平台。由于政策和制度方面制约等问题,人才流动仍受限于各种政策和实际操作的限制,教育和研究机构间的合作受到制约,同时,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时面临困难和顾虑也影响了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发展。

(六)统筹开发建设力度不足,统筹部署有待加强

“一河两岸”协同开发统筹力度有待提升。合作区开发建设要打破传统意义上的行政边界、实现跨行政区的深港经济一体化,亟须中央层面在顶层设计上统筹协调、指导支持,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更好地支持香港新界北的规划开发,推动“一河两岸”协同开发。深圳方面,皇岗口岸重建需加快建设,货运功能有待取消。目前,深圳市政府已明确皇岗口岸危化品运输功能转移到深圳湾口岸,但国家口岸办尚未批准取消皇岗口岸货检功能,货检区40万平米土地还亟待释放。同时,跨境专用口岸尚未完成选址,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福邻跨境基础设施的功能定位还难以明确。香港方面,合作区香港园区虽然已经是在超常规规划建设过程中,但进展仍较为缓慢,第一期2024年年底才可以封顶,2025年可以交付。而且现新田科技城2026年才正式开始第一批出售土地,建设周期较长,未来需要用超长期的方式,来解决合作区配套问题。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有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满足人才的工作生活和发展需求,比如说交通的问题,虽然在深圳可以通过地铁和轨道直接穿过福田和落马洲进入香港,但河套地区的香港侧几乎没有交通的小循环,也没有一个可以真正工作和生活的空间,未来还需要更快速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展望未来,要坚持以合作区为极点和突破口,抓好制度创新,先立后破,搭好平台、当好通道、建好基地。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充分挖掘香港超级联系人的巨大潜力。科技是深港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合作区的建设需要突破深圳的视野、突破区域的视野、突破近期的视野,从国家层面,聚焦深港合作,理顺科技与城市的发展关系,不断改变机制和体制、改变理念,加强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人才生态团队的扶持,将合作区打造成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高水平的载体和平台。所以总体建议,凡是在其他地区可以发展的原则上不要安排进合作区,凡是需要善用两地特色资源或两地需要借力对方优势的要尽快突破,协同双方资源优势的要有序引入合作区。

加强深圳与香港在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布局紧密对接合作。一是推动深圳“20+8”产业集群和香港“InnoHK”的无缝对接;二是推动深圳“专精特新”和香港“BUD新型工业化”的精准对接;三是深港两地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和人才团队以及重点项目的精准对接。通过以上三个层面的对接,能够在合作区搭建高端要素集聚平台、培育重大产业项目、在关键领域实施重大工程、建设特色产业集群集聚带,在科技产业发展的“0”到“1”,“1”到“10”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合作区的先锋作用,形成有层级、有重点、有类别、有协同的发展路径和复合多元模式。

以优化总体布局为基础,实现合作区的内部节约高效、对外开放联动。针对前面分析指出的“认识”不够问题,建议由深港科创公司与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公司合作,按照股东携手设立联合招商服务处,按照“双子城双总部”的模式,建设“河套锚地、湾区驿站”。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在香港新界设立河套锚地,提供香港园区秘书服务和注册地址;经由董事会批准,报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备案,委托深港科创和香港科技园作为执行方,负责在深圳园区建立湾区驿站,在深圳园区划定的相对集中空间,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直接提供协同服务。在香港注册入驻合作区香港园区的公司持香港河套锚地介绍函无须再重复在深圳园区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明确对实施特定封闭管理的海关监管区域人员进出、货物流动实行“一线”“二线”分线管理,促进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创造高度衔接香港及国际的科研制度环境。支持深港开展跨学科基础前沿研究及重点产业领域科研技术攻关,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和成果、高水平科研机构和团队在园区落地,打造原始创新和重要的新技术策源地,不断催生一批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成果。

构建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规则体系。构建更加开放的创新体系,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开展科研合作。充分发挥香港的“超级联系人”作用,建设国际领先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率先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开展科技政策先行先试,落实好中央惠港政策,打通制约科技要素流动的瓶颈和堵点,对接香港及国际先进科研规则,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为深港两地、为粤港澳大湾区、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以合作区为突破口,来实现开放创新和协同发展,以期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推动创新要素便捷高效流动,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制度创新的引导。

打造“湾区驿站”汇聚全球智慧。通过要素流通、制度对接和专业服务实现区域协同,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制度创新、特色服务和畅通各要素汇集的功能,打造创新大湾区没有篱笆的协同共享空间。争取在“河套湾区驿站”建立大湾区跨境跨区合作的市场要素自由流动规则,最大限度地开放深港两地间人员、资本、实验室器材和信息资源的在驿站范围内流通互动共享,将“湾区驿站”营造成为深港创业人才创业路上的加油站、补给点和朋友圈,共建共享共创共成长的新家园。以“湾区驿站”的模式,打破盲区、误区和禁区的旧思维方式,建立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下的协同创新共同体新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引进有专利的国际人才,很好分享到深圳香港和国际平台、内地市场的发展生存和赋能资源,推动企业的成长,形成“1+1N”的局部经验。

支持开放香港助研岗位。建议香港科创旗舰项目innoHK开放助研岗位,参照香港资助科技园研发企业招聘香港各大学毕业生岗位的方式,给予助研岗位一定的资助。当前新一轮的第三批innoHK项目遴选承担机构,应鼓励香港承担机构与内地十二所大学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科研项目承担院所及核心团队合作,延续人才链、教育链的有机结合。

鼓励实施交换实习生计划。鼓励香港高校与内地十二所入围高才计划的大学建立相应人才匹配的半年交换实习生计划,鼓励内地在校大三、大四学生提前体验香港环境,支持香港学生来内地体验国家科教协同发展的新机遇。鼓励香港数码港、香港科技园、香港应科院等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计划项目、香港高校双创大赛开辟香港学生与内地学生的联合团队组别,到相应的大学开展打擂赛,物色优秀人才、组建合作团队,鼓励开公司。

支持青年人才交流就业。支持香港职业训练局、香港工程师协会出台与内地工程学科学位对应的工程师认证考核认定办法,开设实习工程师短期专项培训或半年课程、高才师友会等。鼓励香港工业总会委托一些急需人才的分会、龙头企业,开设高才新技术交流站,为高才提供实习岗位等,让高才可以尽快进入香港职场。深港双方可以在河套锚地、湾区驿站为香港优才高才设立公司,为高才的创业发展提供便利和全程服务,享受香港的税负、香港的待遇和协同创新的平台服务。

完善生活配套共享服务。加强与香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规则衔接、开展深度合作,为港人生活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配套。规划建设港人子弟学校或者跨境学童服务中心,为合作区内的科技创新人才的子女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依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制度、模式、管理创新优势,打造与港澳衔接、与国际接轨的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医疗中心,推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合作区开设国际化诊疗中心,支持香港名医诊疗中心项目建设。探索基层治理方面的深港融合,提供精准社会工作服务和港籍长者照护服务,积极保障港人民生服务和社区生活。

建立国际科技服务平台。按照规划布局,在光明科学城建立深港科学中心载体,在广深港澳创新走廊建立节点特色服务站,在香港及香港的国际伙伴圈建立对应的渠道。通过香港贸发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在内地和国际商务网络,加大深港协同建设国际科创新中心的辐射、覆盖、熔铸功能,为促进双循环的产业、科技、创新支撑极点赋能,在湾区驿站、河套锚地建立国际科技服务平台,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入香港及内地大市场提供便利服务。

对接科技创新规则与机制。围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实验室设备应用等技术服务新载体和专业队伍,聘请退休教授工程师为导师,以香港高才、留港专上毕业生和湾区各大学青年学者为主体建立专业服务队。根据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核心产品、全流程产业链的市场规则,在供应链和创新链对接上建立规则和共享服务机制。

坚持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协同发展。支持深圳园区加强与香港园区建设时序、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衔接,推动设施互联、服务共享、创新协作,积极配合香港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有力地支撑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建设。根据一体化和湾区通的大视野,将深港双城合作布局点线面结合,推荐优质资源参与香港新田科技城建设,培育高端产业平台和科创团队在香港科技园孵化,同时,在宝安—前海片区规划建设深港新兴产业园,在罗湖盐田大鹏一线拓展口岸经济带、国际商贸旅游、海洋经济圈和社会服务新体系,将“双城三圈”的蓝图落实在深港两地的项目中,共同建设一个更宜居、更开放、更有活力、更团结的双子城。

以生态体系建设为保障,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尽快出台合作区园区条例以及专项规划,包括编制出台深圳园区条例、深圳园区空间规划、深圳园区交通规划等,统筹指导深圳园区开发建设。完善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推动与港方联合设立实体化运作管理机构,承担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协调等事务,助力合作区决策、管理和执行的高效运转。加快口岸、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皇岗口岸重建、货检区土地释放,尽快明确跨境专用口岸选址,积极推进落马洲大桥盘桥区域改造和一号通道连接线改造。

//本文收录于《粤港澳大湾区蓝皮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报告(2024)》“Ⅶ 重大合作平台篇”,图片由新华社记者 梁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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